車輛掛靠,為了交通營運過程中的方便,將車輛登記為某個具有運輸經營權資質的單位名下,以單位的名義進行運營,並由掛靠者向被掛靠單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。
1、“掛靠者”的四證統一,即:“掛靠者”購買車輛的行駛證及使用的道路運輸證、駕駛證、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(四證)上的車主、業戶、單位、服務單位都統一為“被掛靠者”的名稱;存在名義車主和實際車主。
2、“掛靠者”向“被掛靠者”交納管理費;名義車主不參與經營,不獲取收益。
3、、掛靠雙方簽定有關運輸經營的合同或內部協議。
普通車輛掛靠
危險車輛掛靠
車輛運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