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經營特點
(1)“掛靠者”的四證統一,即:“掛靠者”購買車輛的行駛證及使用的道路運輸證、駕駛證、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(四證)上的車主、業戶、單位、服務單位都統一為“被掛靠者”的名稱;存在名義車主和實際車主。
(2)“掛靠者”向“被掛靠者”交納管理費;名義車主不參與經營,不獲取收益。
(3)掛靠雙方簽定有關運輸經營的合同或內部協議。
二、辦理資料
1.營業執照正副本。
2.道路運輸許可證正副本。
3.法人身份證。
4.行駛證。
5.登記證書。
6.公章。
7.車相片。
普通車輛掛靠
危險車輛掛靠
車輛運輸